联系我们CONTACT US

济南万瑞条形码代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王经理
电话:17732605906(微信同步)

新闻中心

您的位置:首页 > 新闻中心 > 济南条形码查询很重要

济南条形码查询很重要

作者:济南万瑞条形码代理有限公司 时间:2021-08-19 08:36:56

济南条形码查询,这个不仅对消费者重要,对厂商同样也很重要,我们发现有些厂商编码之后,忘记了发布的步骤结果扫描不出来,那么一个济南条形码要怎么查询呢?

其实可以通过扫描来查询如果还不放心,也可以在条码中心官方查询或者找人查询对于消费者来说,查询到条形码之后可能更放心而对于厂商,没有注册的或者用的别人的条码的都有可能不正规这些就有风险。

条形码的查询一般指以69开头的十三位数字,也就是我们常说的商品条形码,这个其实不仅可以查询还可以追溯,另外条码的查询可以把价格、商标、产地等等都包含在条形码信息之中,条码的查询只要有手机基本一扫就出结果。

1、通过条形码看生产日期,这种认识是错误的,根据产品条码只能知道是那种商品,看不出生产日期,一般产品合格证上才有生产日期。

2、生产日期是指商品在生产线上完成所有工序,经过检验并包装成为可在市场上销售的成品时的日期和时间。

3、现在大多数企业都逐渐把产品的生产日期和生产批号统一化,另外,现行的强制性国家标准GB 7718-2004《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对生产日期(制造日期)给出了明确的定义:"食品成为最终产品的日期。

4、不同规格、不同包装、不同品种、不同价格、不同颜色的商品只能使用不同的商形码,商品条形码的编码遵循唯一性原则,以保证商品条形码在全世界范围内不重复。

5、条形码只是方便超市用来识别商品的,一种产品中只有一个条形码,而这种产品却是每天都生产,所以说生产日期是不可能查不到的。

6、标准版商品条码(EAN-13条码)所表示的代码由13位数字组成,结构如下:前3位数字为前缀码(目前国际物品编码协会分配给我国并已启用的前缀码为“690-695”)。

7、当前缀码为“690”、“691”时,第4到7位数字为厂商代码,第8到12位数字为商品项目代码,第13位数字为校验码。

8、当前缀码为“692”、“693”时,第4到8位数字为厂商代码,第9到12位数字为商品项目代码,第13位数字为校验码。

第一条 为了规范商品条码印刷资格认定工作,保证商品条码印刷质量,加快商品条码推广应用,促进商业自动化发展,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商品条码印刷资格认定,是指中国物品编码中心及其分支机构根据印刷企业的申请,依照商品条码国家标准及有关规定,对印刷企业的商品条码印刷质量保证能力进行评审,并对评审合格的印刷企业通过颁发《商品条码印刷资格证书》(以下简称《资格证书》)确定其商品条码印刷资格的活动。

第三条 商品条码印刷资格认定的申请、评审、核准、发证、注销及复认适用本办法。

第四条 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所属中国物品编码中心(以下简称“编码中心”)统一负责全国商品条码印刷资格认定工作,负责核准印刷企业商品条码印刷资格并颁发《资格证书》。

第五条 编码中心分支机构负责受理当地印刷企业的商品条码印刷资格申请,负责组织评审和抽样检验。 

第六条 依法取得营业执照的印刷企业,可以申请商品条码印刷资格认定。

第七条 申请商品条码印刷资格认定的印刷企业,应当到当地编码中心分支机构办理商品条码印刷资格认定申请手续,并提供以下材料: (一)商品条码印刷资格申请书(表);(二)营业执照副本及其复印件;(三)商品条码印刷质量保证手册。

第八条 编码中心分支机构自收到申请企业提交的申请材料之日起七日内完成书面审查。对书面审查合格的,编码中心分支机构应当在完成书面审查之日起一个月内,组织完成现场评审和抽样检验;对书面审查不合格的,编码中心分支机构应退回并说明理由。编码中心分支机构对现场评审和抽样检验合格的,应签署意见,并连同申请材料、评审材料及抽样检验报告等报编码中心核准;对现场评审或抽样检验不合格的,编码中心分支机构应退回并指出不合格项。

第九条 编码中心自收到编码中心分支机构报送的资料之日起十五日内完成核准。对通过核准的,颁发《资格证书》并予以通报;对未通过核准的,编码中心应退回并说明理由。

第十条 获得《资格证书》的印刷企业可承揽商品条码印刷业务,接受系统成员或者商品条码合法使用者的委托,印刷商品条码。 

第十一条 印刷企业承揽商品条码印刷业务时,应当查验印刷委托人的《中国商品条码系统成员证书》或者合法使用商品条码的证明文件,并登记证书号码或文件批号。印刷企业应当按照国家有关标准印刷商品条码,保证商品条码印刷质量。

第十二条 《资格证书》的有效期为三年。

第十三条 获得《资格证书》的印刷企业在《资格证书》有效期满后需要继续保留商品条码印刷资格的,应当在《资格证书》有效期满前两个月申请复认;编码中心及其分支机构应当按照规定程序进行复审及复核。 

第十四条 对已取得《资格证书》的企业,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应当及时改正;未改正的,由编码中心注销其商品条码印刷资格,收回《资格证书》并予以通报。(一)承揽未取得《中国商品条码系统成员证书》或合法使用商品条码证明文件的委托人的委托印刷商品条码;(二)商品条码印刷质量监督检查不合格。

第十五条 本办法由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负责解释。

第十六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上一篇:浅谈济南条码的形式与结构

下一篇:济南条形码注册指南